ㄘ⑧︶壞氣♂ 发表于 2018-3-9 22:36
在这说有意思么,,和法律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谁要拐卖我娃,,放心,,别让我知道,,知道了你全家死定了 ...
说说你的手段
该,千刀万剐
多米诺 发表于 2018-3-9 23:03
该,千刀万剐
{: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
虽然说有点过,但是我支持
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严重支持。
零点零零 发表于 2018-3-9 23:38
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严重支持。
说的太好了
立法者总是以所谓人性化的借口造成立法基本原则过于宽松,造成法律惩罚罪犯力度不够,不能够震慑罪犯,低于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这些立法者他们忘记了法律的本意,那就是惩罚罪犯,保护社会公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才是挽救改造………………
最近竟然出现了部分罪犯双节回家过年,过完年再返回监狱,真是奇葩,犯了罪还享受如此待遇闻所未闻,以后要不要给每个罪犯配个保姆?还不用下岗……………………
一群讼棍总是歪曲曲解法律条文,有违法律公正原则,哗众取宠不惜一切的为犯罪分子开脱…………………………
零点零零 发表于 2018-3-9 23:38
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严重支持。
法律惩罚力度不够,不能震慑犯罪,所以才给此类罪犯可乘之机……
法律不能保护好人,过度保护罪犯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小瓶盖1025 发表于 2018-3-9 23:05
虽然说有点过,但是我支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