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让人规矩到“手无缚鸡之力”……悲催悲催……该还手还手,应该给工作人员配备个防狼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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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湿哈滴
服务人员都可怜
现在的文明有点艰难,但不能因为艰难而畏惧不前。
这样的人你就应该动手往死的打,下一次就长记性了
被打还不还手?我想不是因为工作重要!对疯子还手,万一疯子兴奋过渡一命呜呼,司机这辈子光给别人还钱了。等醉酒的人醒了,让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18-3-9 15:44
应该订一条制度,喝酒的人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这个制度怎么来执行,不能靠自觉性
喝醉了尽现人这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