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啥狗,都应该把链子带上
《陕西省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 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收容被遗弃犬只、野犬,查处违法养犬等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实施治疗许可,组织对疫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督犬主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售犬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超市、商场(店)、商业街区、金融经营场所、宾馆、饭店、园林、公园、公共绿地、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动物医院除外)、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携犬外出,应当对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携带养犬登记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好危险啊,狗狗主人呢
我之前发帖夺我食的就是它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18-3-20 11:22
好危险啊,狗狗主人呢
就在旁边站着,提醒她应该栓着,只是说了“嗯”
飘过
还是拴住的好,那块离学校进,早上下午孩子多
打2139000举报
有狗绳就可以。劝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