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俩行人被撞一死一重伤,肇事者未采取任何措施逃逸....
4月11日晚上8点50分左右,韩城市龙门镇上广场路上,一辆小车将两个行人撞倒后逃逸,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随后,民警对这起肇事逃逸案进行侦查,晚上11点20分左右,在离事故现场2公里处的地方民警发现一辆白色的现代牌小型轿车车头朝内停放路边,该小车前挡风玻璃不规则型破损,上面附带少量血迹及毛发,经对该车认真勘查比对基本确定该车就是其肇事车辆。
通过对该车车牌号进行查询,联系到驾驶员刘某某,刘某某迫于压力最终于凌晨11点50分左右到大队投案自首。
驾驶人刘某某说:因为害怕,他开车准备逃逸,又见路口由监控卡口,心存侥幸认为车头朝内又停放在现场周围比较安全,还专门走到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路边的行人一动不动,未采取任何措施,迅速逃离了现场。(陕西法制网)
能逃的掉吗?什么脑子
脑袋瓜完了
这已经构成肇事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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