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我们走 发表于 2018-5-29 11:49

潼关县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通讯员:李娜)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潼关县按照“规范一批,许可一批、停办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停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卫生、消防、安保等内容开展安全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责令立即停办整改;对问题严重并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依法取缔。

  二是依法整顿各类违法违规办学招生行为。清理无证非法办学行为。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督促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督促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三是杜绝“一证多址”办学行为。对擅自设立分校或擅自布设办学网点等“一证多址”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对登记注册的有关文化教育咨询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证照不全、超出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企业依法查处。

  四是整治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培训班。依法清理和取缔违规举办的各种补习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和特长班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五是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建立健全招生广告备案登记制,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刊播散发。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备案登记手续随意发布招生广告或虚构名校、名师、外籍教师授课等虚假信息骗取生源的学校和违规刊播招生广告的媒体依法进行查处。

  六是整顿乱收费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明码标价牌或收费公示,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

  七是严查公办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公办学校及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并为其招揽生源等行为。

  八是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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