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9-4-25 10:37

开着强制报废三年的车第一次进渭南城区 就被交警逮住了......

    4月17日上午9时许,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民警巡逻至107省道34公里处时,发现陕EA3930三轮汽车无任何检验、保险标志。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现场驾驶人惠某提供的行驶证显示该车审验至2016年7月,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人惠某持有C1证,驾驶的陕EA3930三轮汽车强制报废期为2016年7月23日,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近3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具强制措施,暂扣车辆,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惠某到闫村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惠某,他是2015年2月份在蓝田县一处二手车交易市场买的车,当时花了1万多元,2015年7月他还对该车辆进行了年审,但是2016年再去审验时,因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不再进行审验,他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在农村地区进行载货运输,不易被交警部门发现,没想到来了一次渭南就被查处了,听到因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要强制报废车辆、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时,惠某留下了懊悔的眼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依据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在买卖车辆时,要查验交易车辆的各类信息,包括强制报废日期、审验有效期、保险信息等,避免像惠某这样花了大价钱而买了只能使用1年的车辆。交易后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审验,避免逾期未审验达到三个审验周期后,而达到报废标准。

柠檬味少年 发表于 2019-4-25 11:04

侥幸?放心,不会让你得逞的

と守望幸福つ 发表于 2019-4-25 13:24

{:qqemoji13:}

简单一点。。 发表于 2019-4-25 17:09

报废车还敢上路

anyp086 发表于 2019-4-25 17:37

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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