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和你遇到了一模一样的事,也是没有发票收据了。同样要证据
A丶浩洋 发表于 2019-5-5 14:41
我还说这车是我的呢,我也没票据,能给我不?警察做的没毛病,凡事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来凭啥给你车?
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可现实中谁会保留一件并不怎么贵重的商品的发票及合格证好几年呢?再说了,你也不会闲得没事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对人家说,这车是你的,对吧!
李儒群 发表于 2019-5-5 12:49
今年3月10号丟失一辆电动车,未报警,因为知道警察找不回来。5月3号在渭河小学北门朝东一段发现了丟失的电 ...
发票应该能在税务机关查到。
派出所做的没有错啊,最起码有个东西证明是你的车,
呵呵,虽然说没有,但是你敢排除这样的问题发生么?所以说提供购车手续是必须的
粉色的悲伤 发表于 2019-5-5 14:09
我觉得警察做的没错,啥都讲究一个证据。你说车是你的,但证据呢?不是怀疑车不是你的,但需要证据证明。
证据,怎么提供?现在马路上的电动车,麾托车,只要是旧车,十辆有七辆拿不出发票和合格证,这是常态。不信,你做个调查试试。这种平民车,只要过了三包期,一般人都不会将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认真保存了。
去那买的去查一下不就得了,人家也有程序的呀,不是你想去拿就那拿
静待 发表于 2019-5-5 15:52
呵呵,虽然说没有,但是你敢排除这样的问题发生么?所以说提供购车手续是必须的
对呀 如果这样就能草草了事 那闲人多着呢 都跑街上 看上谁的就报警说是他的车 甚至盯梢去认外貌特征
看了大伙的评论,都很有法律观念。第一,提供购车发票和手续是应该的。但是各位能保证自己几年前购买的小件商品的购物发票还保留着并能找到?像洗衣机,冰箱,彩电等等。第二,民生街这一片的变化大伙都能看到,那个车店早都不知般哪里去了。第三,发票,你认为税务局会给你查么?第四,丟失的电动车,麾托车报警后,你们认为警察会找回来么?第五,现在这个忙碌的社会,会有人闲得么事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骑旧电动车的人说:哎!你骑这车是我的。有这样的人吗?第六,这是我第四次对人民警察失望了,也反感了。
最后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