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阑珊 发表于 2019-6-1 13:43

直接死刑

阿狸888 发表于 2019-6-1 16:06

其实我觉得这是冰山一角,有同意我说法的吗?

佳莹 发表于 2019-6-1 16:47

什么叫“渭南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一次发生,还不处罚严重,给那些做食品的小商小贩都敲响警钟,一次性记住,食品安全是大问题,不能掉以轻心。

@小豆豆@ 发表于 2019-6-1 22:07

外面的饮食安全隐患太多,还是在家里吃比较放心

梦想719 发表于 2019-6-2 00:18

应该是死刑!

飞翔2015 发表于 2019-6-2 07:32

判的太轻,危害了那么多人,对身体造成了不可逆转事实。这个法官当应查查是否受贿。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19-6-2 11:08

路过看看

飞驰的骏马 发表于 2019-6-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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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首例!渭南男子卖“毒”油条被判刑,处罚金1.2万元,赔偿金1.2万元,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