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临渭交警这执行的什么公务啊,需要蜷着退,挽着裤腿,耍着手机执行?工作期间累了休息无可厚非,停在明确禁停的区域,群众没有眼睛吗,这是紧急任务吗?临渭交警的回复未免太敷衍了吧
赤脚大仙穿皮鞋 发表于 2019-6-13 09:45
警察队伍中绝大多数是好的,但不排除个别警察的职业素养太差,临渭大队应当对涉事警察的处理决定对社会公布 ...
警察队伍更应该严格要求,
渭南世事无常 发表于 2019-6-13 09:28
“可不受”不等于“不受”!请不要滥用!我认为,非紧急情况、条件允许的时候,这种执行巡逻任务的警车,还 ...
回复愚弄百姓
少点虚情假意 发表于 2019-6-13 09:05
这警车应该是在这抓拍违章停车的吧
你的解释你不觉得苍白
我想知道在执行什么紧急任务,这样的造型在执行任务吗?得是哄鬼里,拿着人民给予的权利胡作非为,还说什么在执行公务,就是一群已罚款为目的的土匪
说什么都没用,谁叫人家是警察呢,人家有特权,高人一等,老百姓只能忍受
这 结束语写的好,跟获奖感言一样写的还谦虚 的不行,我们将继续保持...,说明以前的工作都干的很好了,优秀优秀
就想问一下这些有特权的人,渭南的路很多都是禁止停车,送家人到小区门口停几秒钟,都是3分200,你们这些有特权的人难道就没有家人朋友在路边下车?
钓鱼执法就钓鱼执法呗,还冠冕堂皇的说在执行什么公务,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