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9-6-13 11:25

渭南一大货车逆行致人死亡 交警调查:未接触仍要担主责


      2019年4月13日18时53分,闵某岗持A2证驾驶陕EC5**8重型自卸货车沿108国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临渭区候槐路十字左转弯时,妨碍了相对方向翁某牛无证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后载崔某珍)通行,致翁某牛驾驶的摩托车与同方向袁某辉持A2D证驾驶的豫DP6**1/豫DT**1挂半挂车发生擦挂,造成翁某牛受伤、崔某珍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闵某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

    翁某牛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袁某辉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崔某珍不负事故责任。

    警示: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无证驾驶隐患大。遇突发情况易引发交通事故;应在正规培训机构参加训练,取得驾驶证后上路驾驶。
    3、进出道路或变道时停一秒。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以避免一起严重车祸。
    4、远离货车。车身越大盲区越大;驾车时不要在货车两侧盲区并排行驶,同时不要从右侧超越货车。
    5、安装一部行车记录仪。最好具有前后摄录功能,能够固定证据、还原事故经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6、争道抢行惹祸端,遵规守法保平安!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谨记,文明礼让驾驶,各行其道通行。


想待在角落 发表于 2019-6-13 14:33

崔某都死了,还能有啥责任啊

HH300 发表于 2019-6-14 01:18

交通事故,逆行全责!

人生确实很累 发表于 2019-6-14 05:46

大货车逆行太可恶了。眼睛他妈的瞎了,那么大车还敢逆行。

每天都有好运气 发表于 2019-6-14 13:06

以后可得离这些大车远点,上次我过在渭清路朝阳路十字等红绿灯时,因为我要从渭清路拐到朝阳路,所以我等左拐灯绿了准备过去,谁知对面那个大车拐弯幅度太大了都拐到我这边了,如果我继续按我的路线左拐肯定要碰上,尽管他的速度也不快但是我还是骑到马路对面避让,你说这挨千刀的二逼大车司机下次迟早得进去,之前我敢保证他的司机生涯不远了,不是被迟早不是被吊销执照就是已随清风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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