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对超14天无人认领的流浪犬实行安乐死,你觉得应该吗?投票↓
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对于城管部门在街上捕获或者接受的流浪狗,规范指出在犬只收治中心接收后,应当在七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对于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无痛安乐死。你认为流浪犬应该被安乐死吗?
不应该!!!十四天会不会太短了,狗狗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了吗? 同意楼上,确实不应该,深圳市应该减少教育、卫生、交通、扶贫等不重要的投资,省下资金为珍贵的狗狗养老送终(手动狗头)
动物保护协会去哪了。。。
精神病的人我看找不到也不给安乐死,动物他也是命 这太过份了吧!
失物招领一样的。
希望自己丢的东西在失物招领处放多久,不被领就销毁?
很好,全国都应这样,加强流浪狗管理。
希望那些爱狗人士出来收养{: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
应该给那些养动物的人也办个培训,素质低的人禁止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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