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人为峰(LI 发表于 2019-11-20 18:35

现在社会,能信任的朋友太少了,越是你觉得要好的朋友,有时候坑你坑的越狠。

韩庄娃 发表于 2019-11-20 18:48

私下友情转让可以,过户都是扯淡!!

花瓣残 发表于 2019-11-20 19:02

交友不慎

低调的炫耀12 发表于 2019-11-20 19:20

你便宜廉租房弄来的本来就是不合规,你自己想占便宜,吃亏不能怪别人

~Angel~ 发表于 2019-11-20 21:54

无赖而已,不要说是朋友

一阵轻风 发表于 2019-11-21 00:20

报警,报警呀

段立志志 发表于 2019-11-21 03:30

       廉租房管理处有实名申请审核登记的,私自非法转让或出租(二房东),发现后会严惩处理的(收回)。
       电改曝疑,生活堪忧,减少损失,涉房索赔。廉租惠民,怪事多多,东窗事发,管理加强!!!
      诚信赢天下!
      

爬山涉水 发表于 2019-11-21 07:08

首先,廉租房或公租房只能自住,有使用权,没有转让权,私自转让是违规的,房子是要被收回的!

老砖头 发表于 2019-11-21 07:29

你这是一点政策都不了解。

柠檬茶COCO 发表于 2019-11-21 09:08

因廉租房被骗的事听说好几回了,为什么不去自己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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