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速慢行!货车超速行驶与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三轮车驾驶人死亡
基本事实:2019年10月17日13时40分许,雷某驾驶陕ED****#“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尧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阿尧路2KM+200M(尧禾镇阿东村西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左转弯行驶杜某驾驶的“富永达”牌三轮电动车相撞,致杜某现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雷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驶速度,超速行驶,致临危时不能有效控制车辆,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一个原因。
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无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常识和条件,驾驶车辆行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违法行为:雷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之规定。
杜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交警提醒:车辆是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进出道路时,应当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直行车辆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驾骑电动车、摩托车时应佩戴好安全头盔,做一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二三里)
唉,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十事九快。
车祸猛于虎
下划线的意思就是出事就违法了,即便超速,也是!
唉少条腿干不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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