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安安 发表于 2019-12-6 14:52

渭南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只因录了个小视频发到朋友圈...

11月16日,一男子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段16秒短视频,拍摄正在210国道富平段执法的交警,声称交警为“保护伞”,后转发微信群,此视频被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随后,富平县公安局梅家坪派出所对此事迅速开展调查。经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锁定视频拍摄和发布者为吴某某(男,41岁,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经查,11月16日,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觅子中队在210国道路段对过往富平方向车辆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拉有沙土的货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对该车辆依法查处。交警执法时,吴某某在旁围观,在不明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便拍摄视频发布不实言论并发微信群,肆意抹黑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行为。经询问,嫌疑人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愚蠢的举动和言论感到后悔。12月4日,吴某某因诽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安民警长期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安全的第一线,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恪尽职守,不容被侮辱、抹黑与诋毁,对网上公然侮辱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渭南同城)

heart。梦出发 发表于 2019-12-6 15:06

把自己拍近镜头了~

佳莹 发表于 2019-12-6 15:37

滥用社交媒体散布不实视频,警察叔叔好好教育教育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19-12-6 20:32

牛吃枣自找的

华山一片白云 发表于 2019-12-7 06:37

没事找事手太贱。

anyp086 发表于 2019-12-7 09:30

活该,哈哈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19-12-7 11:48

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花瓣残 发表于 2019-12-8 00:15

挑战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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