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xingfrank 发表于 2019-12-10 15:25

大荔县交通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大荔县交通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渭南市大荔县202省道大华路洛河桥南K92+700处,占地面积为3599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价批复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并落实了“三同时”制度;设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自立项到竣工调试,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视环保管理,设置环保机构,制定各项环境保护几环保设施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废水外排。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3日起)。

AK3489 发表于 2019-12-10 17:39

没太看懂,得是说收费站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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