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只能说明是你心太大了,错在你,像这种事情宁可不做也不能这样做,因为你不是承租人,你是交房费的人,朋友们,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必须更改合同,和房屋所有人重新填合同,宁可不做,否则,后面的事情很麻烦。
万事都不能有中间商
公路局有权解除合同,你和出租人之间的利益与公路局无关。
哎!啥世道呀!
爱孟哥 发表于 2019-12-17 10:49
很简单啊,你租的房子又将房屋租售给了别人,那别人肯定不愿意通过你租路政的房子,直接租路政的房子能少不 ...
你怕是还么看懂吧
好像以前也发过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19-12-17 11:17
有些烧脑,我仔细研读下尝试解读下:
临渭区公路局旗下有一间商铺对外出租,甲和公路局签订租赁合同,在 ...
专业啊
你的问题不简单。看不懂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19-12-17 11:17
有些烧脑,我仔细研读下尝试解读下:
临渭区公路局旗下有一间商铺对外出租,甲和公路局签订租赁合同,在 ...
看不懂,看你的解说分析才明白,甲把已忽悠了。个人感觉其实都是灵过头了,一人一把算盘!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19-12-17 11:17
有些烧脑,我仔细研读下尝试解读下:
临渭区公路局旗下有一间商铺对外出租,甲和公路局签订租赁合同,在 ...
就冲你打这么多字,给你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