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齐齐 发表于 2020-6-9 16:16

渭南一男子开车转弯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判定:汽车车主全责,只因……


5月27日,蔡**驾驶陕E5***1号牌的小型客车,沿新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新310线与崇业路丁字口左转弯时,与沿新310国道由西向东雷*驾驶陕EV***6号牌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雷*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蔡**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雷*无责任。交警提示:机动车在转弯或者通过十字路口时,应让直行车、主路车辆先行
(来源:渭南交警支队)

不真实的爱 发表于 2020-6-9 17:25

开车还是要小心

yongnanhuno 发表于 2020-6-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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