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6-12 11:27

不理解,都能知道是白色大众车,居然通过摄像头排查不出来,难道摄像头只是为创收?

山高人为峰(LI 发表于 2020-6-12 11:31

草菅人命呀!

三好设计 发表于 2020-6-12 11:39

这个已经不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了,如果撞了直接走了啥都不做可以适用,但是这个不仅藏匿了受害人的车辆,还藏匿受害人逃避法律制裁,这就不是7年以上的事了,这个瓜*,买的有保险,都现在了还撞了人跑,人生一下子就Bi了

尚九 发表于 2020-6-12 12:33

说实在的 出事地点离青龙河坝的摆摊点不远,那天我们在华县摆摊去了 所以不知道青龙这边的情况,可以问问青龙摆摊的人

瑟瑟不发抖 发表于 2020-6-12 12:45

么车牌号怎么能认识

董盼 发表于 2020-6-12 13:05

有违章摄像头拍的么有一个能跑的,出事了摄像头就不见了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20-6-12 14:40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山上人 发表于 2020-6-12 15:08

董盼 发表于 2020-6-12 13:05
有违章摄像头拍的么有一个能跑的,出事了摄像头就不见了

就是{:qqemoji33:}{:qqemoji33:}{:qqemoji33:}{:qqemoji33:}{:qqemoji33:}

谷雨由8 发表于 2020-6-12 15:08

huyuhu 发表于 2020-6-11 16:58
为什么要宽大处理呢,把人撞了还抬到1公里外,这个和故意杀人没有区别

能抬不是一个人做案

阿破克烈 发表于 2020-6-12 15:13

受害者我认识的人他姥爷的弟,已经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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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最新跟进】6.10渭河大堤肇事逃逸,致伤者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自首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