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一个蓝盆友 发表于 2020-6-24 11:59

奇葩!渭南男子喝农药逼前女友离婚,还持刀将其丈夫划伤...

    据12309中国检察网6月23日消息,渭南一男子喝农药逼对方离婚,还持刀将其丈夫划伤。


    被告人秦某甲,男,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9月17日被洛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本案由洛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秦某甲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4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5月份左右,秦某甲通过网络经人介绍与吴某某相识,二人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吴某某提出分手返回洛南。回到洛南后经人介绍与薛某甲相识并结婚。同年8月份,秦某甲因感情纠纷先后两次到洛南县,打电话让吴某某到其所住酒店相见,并以喝农药相威胁,要求吴某某离婚或给其赔偿,遭到吴某某拒绝。


    同月26日,秦某甲到吴某某家中纠缠,吴某某将秦某甲带到其姐夫薛某乙家中,经薛某乙劝说无效后吴某某报警,洛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到场对其制止并劝说后,秦某甲离开洛南。


    同年9月9日晚,秦某甲携带刀具又到吴某某家中纠缠,吴某某丈夫薛某甲报警后秦某甲离开。9月14日晚21时许秦某甲携带浅绿色塑料柄折叠刀再次到吴某某家中,持刀威胁恐吓吴某某,并将两个卧室门套蹬坏,吴某某丈夫薛某甲回家后,三人发生厮扯,在抢夺刀具中致秦某甲、薛某甲手部被划伤,薛某甲报警后秦某甲逃离现场。秦某甲回到酒店后服下携带的“敌杀死”牌农药准备自杀,后因呕吐不止到医院就诊,自杀未遂。次日12时左右,秦某甲被公安机关在酒店房间抓获。


    被告人秦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本院认为,被告人秦某甲因感情纠纷对他人进行纠缠,并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秦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人家都结婚了还苦苦纠缠
有意思吗
这样的结果真是咎由自取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专/mg属 发表于 2020-6-24 13:50

该   丢渭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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