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ds2344 发表于 2020-8-12 12:51

撞人确实可恶,你也要看好娃

石头娃娃 发表于 2020-8-12 12:54

是的啊

Zero分 发表于 2020-8-12 14:09

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蓦然 发表于 2020-8-12 14:24

Capta1nDog 发表于 2020-8-12 12:40
又是陕A,恶臭

跟陕A陕E没有任何关系。还是个人素质的问题。

妙可蓝多奶酪棒 发表于 2020-8-12 14:51

蓦然 发表于 2020-8-12 14:24
跟陕A陕E没有任何关系。还是个人素质的问题。

陕A和楼上有仇吗,理性看待问题,是车主的素质问题,不是车牌,不要乱喷

@不倒翁 发表于 2020-8-12 15:11

Capta1nDog 发表于 2020-8-12 12:40
又是陕A,恶臭

车牌无罪,人有罪!

退堂鼓演奏家 发表于 2020-8-12 15:31

蓦然 发表于 2020-8-12 14:24
跟陕A陕E没有任何关系。还是个人素质的问题。

陕A车素质最差,多数乱停乱放等恶习多半都是陕A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20-8-12 16:09

能逃到哪里

Zqc川川 发表于 2020-8-12 17:09

又是陕A

小阮 发表于 2020-8-12 17:09

会不会朋友开车的,这年代了还敢逃逸,一查就查出来了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最新进展】11日朝阳路一辆私家车撞伤3岁孩童,车主拒不承认,现已找到目击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