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齐齐 发表于 2020-8-26 16:19

渭南的广大司机朋友们注意了,9月6日这些路口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舒适的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以下路段、路口的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启用时间:2020年9月6日00:00起。二、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实时抓拍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三、电子警察抓拍路口、路段。1.富耀公路与G210; 2.富耀公路与梅觅路;3.富耀公路与Y375; 4.富耀公路与工业大道;5.富耀公路与庄觅路; 6.富耀公路与富安二路;7.富耀公路与中兴大道; 8.富耀公路与富觅路;9.富耀公路与施兴路; 10.富耀公路与富雷路;11.富耀公路与S106; 12.富兴路与南韩大街;13.怀德大街与荆山大道 14.环城东路与富农路;15.环城东路与怀德大街; 16.富耀公路富平城区段。四、抓拍违法行为。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3.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5.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6.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7. 机动车临时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8.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9. 货车违反禁令通行的;对违反以上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来源:渭南的司机朋友注意了!)

王翠花大姐姐 发表于 2020-8-26 16:33

这消息真及时 要不还不知道呢

红白相间的玫瑰 发表于 2020-8-26 16:34

大严查 遵守交规 要不又得被罚款了{:qqemoji6:}

肉包子打狗 发表于 2020-8-26 16:35

了解了 {:qqemoji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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