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1. 发表于 2020-8-28 23:38

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各位好,事出有因,这要从2019年10月31日对我们家来说最黑暗、最难熬的一天说起。这一天我的母亲清晨7点12分左右在去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也是因为这次意外我差点失去了我挚爱的亲人,在道路十字口母亲骑的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母亲颅内出血,送往医院紧急开颅手术。听到母亲意外的消息,赶到现场的我崩溃无比,无法接受,“这是你妈妈吗?”“她还这么年轻啊,唉……”这是我在手术室外等候的几个小时到母亲被送进重症监护室里听到的最多的话,是啊,她还那么年轻,我才刚刚长大,还没有孝敬她,她可千万不能有事,我在心里祈祷了无数遍,不能有事,不能有事……好在幸运的是,母亲顽强的挺了过来,可是,也是因为这次的意外,她落下了双十级的伤残。庆幸过后,眼前的现实和经济的压力还是重重的捶在了我们的身上,原本无意追究损失的我们,因为同病房人的提醒“你妈妈不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这算是工伤啊”对啊,工伤的话多少会有些赔偿,母亲的医药费也有着落了。
可偏偏事情没有那么顺利,也正是负责母亲劳务派遣的公司(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前期为这次意外之后的处理埋下了伏笔,这也算是他们的“聪明”之处。他们跟母亲签订的用人合同为单份合约,签完之后他们只为自己保存起来,而没有供员工存留的合同,显然,这在程序上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母亲回忆,同一批签订合同的员工至少有十来号人,该公司招聘的员工大多年龄在45到50岁左右,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意识,而她们丝毫不觉自己已被侵权,成为任由该公司宰割的羔羊,无事不说,有事便成了诉苦无门的苦官司。也正是因为没有有力的劳动合同在手,我们吃了哑巴亏,前期跟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的时候,他们一而再表现出来的周旋,言语中的闪避,足以表现出来他们的真实居心,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说的这一段“只要公司员工三天不到单位上班的,我们就默认他们自动离职,我们这的员工那么多,上着上着就不来的多的是,我们哪里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大家都知道,一个正规公司,正常的离职手续是需要员工提前一个月出示书面辞职报告,并且经过公司审批之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无论本着员工对公司负责还是公司对员工负责,这都是应该履行的手续,绝不能轻易忽略的环节。这倒好,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却口中振振有词的说出似乎小孩过家家,玩游戏般的说辞,完全简单粗暴的处理员工离职这件事情,从这里足以证明,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单方面合同,更像是一份仅对自己公司的保障契约,承担员工的责任与义务于他们而言最多三天的期限,只要三天之内员工消失不见,不问缘由,单方面便默认劳动关系解除?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让人心生畏寒,难道他们眼中只有利益?员工的生死在他们眼里根本不值一提,甚至连打个电话询问没有来上班的缘由,也成了多余。这种“霸王条约”他们竟大言不惭的脱口而出,真是可笑至极。起初接触,我已对他们公司在心中打下了问号“?”而这个时候他们还并未露出本相,继续与我周旋,或者说是打探吧。因为他们也不知我们到底有没有威胁到他们的证据存在,在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套路越显清晰,每一次都避重就轻,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绝口不提赔偿和责任。而这时,距离我母亲出事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也就是到了2020年3月左右,他们的耐心也渐渐消耗殆尽,由最初的笑脸相迎,到蛮横无理,再到冷言相对。直至最后,电话那端他们公司的负责人党某人:“我们一毛钱也不会给,你要告就去告吧!”瞧瞧,多么的硬气,多么的“大义凛然”。挂断电话之后,我深知是什么样的因素让他有如此底气肆无忌惮的说出这样一番话,因为我们没有合同,不得不承认这对我们来说是致命的,没有合同意味着我们如果想认定工伤,就必须去劳动仲裁,走劳动仲裁就有一大堆繁琐复杂的程序等着去完成,这其中包括找两人以上的工友出示书面证明等等,同时对方会保留申诉的权利,并且要在事发一年内进行认定申请,前期被对方拖延浪费掉了大量的时间,而这时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向前走是漫漫无尽官司路,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们……耗不起。若选择隐忍,小人得逞,愤,难平。
陕西众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你的良心不会痛吗?显然,他们的良心不会痛,既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丧失了,何谈良心?大家都说细节见人品,更何况关乎人命的大事,该公司表现出了为躲避责任,循环反复,一再拖延。大是大非面前如此狡诈奸猾,实在难以让人称敬,试想这样一个指李推张,钻法律空子的公司,未来谁还敢合作?在当下这个诚信立本的时代,我相信如此的公司,如此的领头人,一定走不长久,即使因为一时披着羊皮迷惑了大众和员工,靠着无赖耍横换得一时苟且,终有一日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时至今日,索取赔偿已经不是目的。若今日我选择做一个哑巴,纵许这样的“毒瘤”公司继续披着虚伪的面具在社会上,那么未来会有一个又一个可怜的家庭陷入像我一样的困境之中,实在辗转反侧,写下这篇文章,不希望再有善良、朴实的老实人为无良公司买单,成为他们的垫脚石。在此我真诚的提醒各位主动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力,莫让居心叵测之人趁机利用。我始终坚信,黑暗在黑,也会有阳光照到的地方,我们的社会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粉色的悲伤 发表于 2020-8-31 09:06

我想问下交通事故谁是主要责任?如果你母亲被撞不应该直接找肇事方吗?全篇没看你提到肇事方一句,难道车祸责任在你母亲?还有劳动仲裁没有那么麻烦,准备好资料,他们又没有签合同,这些都是违法的,要赔很多钱,但是你却因为麻烦不想去做这个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科普下工伤:具体是不是得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才能断定。
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去找一个蓝盆友 发表于 2020-8-31 09:34

看的我好染

爱宠大机密 发表于 2020-8-31 09:35

黑暗在黑,也会有阳光照到的地方 说的挺好的

杨1. 发表于 2020-9-2 09:16

粉色的悲伤 发表于 2020-8-31 09:06
我想问下交通事故谁是主要责任?如果你母亲被撞不应该直接找肇事方吗?全篇没看你提到肇事方一句,难道车祸 ...

是同等责任,我找过了所有相关机构,大家都是推皮球,劳动仲裁的人更说程序非常麻烦,建议私下调解。原因是我母亲刚上班几天,工牌,工服,工友等能证明一切劳动关系的证据都没有,所以劳动仲裁相当于走不通。

杨1. 发表于 2020-9-2 09:19

去找一个蓝盆友 发表于 2020-8-31 09:34
看的我好染

因为有很多细节都没有爆出来,我这里只说了跟这个劳务派遣公司的所有经过

杨1. 发表于 2020-9-2 09:25

粉色的悲伤 发表于 2020-8-31 09:06
我想问下交通事故谁是主要责任?如果你母亲被撞不应该直接找肇事方吗?全篇没看你提到肇事方一句,难道车祸 ...

是同等责任,并不是因为我怕麻烦,改找过的部门都找过了,我们也有律师,不过因为我母亲没有劳动合同,去派遣的公司时间太短,没有工服、工牌、工友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这条路相当于走不通。而劳动仲裁的人更是建议程序复杂,走私了。。。

杨1. 发表于 2020-9-2 09:27

杨1. 发表于 2020-9-2 09:16
是同等责任,我找过了所有相关机构,大家都是推皮球,劳动仲裁的人更说程序非常麻烦,建议私下调解。原因 ...

肇事方属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我们已经走完了相关程序。而工伤认定这一方面,就牵扯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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