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征兆的遭遇强拆,该找谁去说理??
临渭区人民币尤西六组所谓的自改项目,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雇佣拆迁公司违法拆除村民的库房!现在的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文明社会,突然遭遇这种强拆,请问老百姓该找谁去讨公道???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房子看着是临时建筑,是不是没有建设手续?
lisa123 发表于 2020-8-29 18:26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一切为了政绩,一切从政绩出发,哪管百姓死活。
都是违建好不好,现在盖房都要手续,不是你在自家地里随便就能盖的!那是种植用地!
如果是违建的话那你也没啥说的。
你要当村霸就好了!!!{:qqemoji17:}{:qqemoji17:}{:qqemoji14:}{:qqemoji14:} bbsxzyzz 发表于 2020-8-31 17:22
你要当村霸就好了!!!
可惜我们都是善良人! 初心~ 发表于 2020-8-30 00:36
都是违建好不好,现在盖房都要手续,不是你在自家地里随便就能盖的!那是种植用地!
好奇怪,你去实地调查了吗?凭什么说这是违建?
lisa123 发表于 2020-9-2 15:11
好奇怪,你去实地调查了吗?凭什么说这是违建?
房产证等手续亮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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