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青松 发表于 2020-9-2 11:15

那这得问**领导了

烈焰 发表于 2020-9-2 11:38

卡卡醉了 发表于 2020-9-2 10:33
图片上的遮阳棚好像并没有妨碍到别人,是装订在自家门面上的,为什么这种也要强制拆除呢?

城管如果拆没有按规定来可以行政复议要求赔偿,但是泼脏水给城管涉及到抗法扰乱治安,人家是可以追究老板娘的。关于向他人泼脏水的后果随便在网上都可以查到的

l、s 发表于 2020-9-2 12:09

城管流氓呀,不惹老板娘,能骂能泼水吗?什么综合执法,明明欺压百姓!

花花世界 发表于 2020-9-2 15:39

这种遮阳棚掉下来砸到人就不好了,人不让安,肯定有道理,大家各退一步不好吗

知还 发表于 2020-9-2 15:41

这种事怎么说呢,两个都不容易=(*)

知还 发表于 2020-9-2 15:52

渭南人1023 发表于 2020-9-1 12:30
创文明城市跟遮阳棚有什么关系,请不要一刀切!

这个棚子本来就违规,说实话周边县城,市都比渭南严,一严就喊叫,这怎么发展呢,大家都难,又不是光渭南人难。

小野造物 发表于 2020-9-2 16:21

普惠金融 发表于 2020-9-1 18:48
现在在征集志愿者,我感觉你很合适。但是我估计耐心绝不会超过三天

别估计,我一天热情都没有。我没空管,我忙着一天赚钱过生活,闲下来还要回回帖子,发发帖子。志愿者是啥?帮着拆防雨棚吗?那确实没心情。
或者参加过志愿者才能对这事进行评论吗?我就针对这事发表一下看法。城管做的好事,我觉得对的我也会表扬。督促着社会才能进步,这些年各部门各种行为规范了不少,难道没有网络力量,人民群众的监督的一份功劳?千万别什么时候一点群众的反面声音都听不进去了,这样脱离群众,没纠纷才奇怪。倾听群众声音的口号,要拿捏的死死的,别不走心呀。
{:qqemoji23:}

小野造物 发表于 2020-9-2 16:29

肝胆两昆仑 发表于 2020-9-2 07:20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临街建筑物的外墙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棚,应当 ...

这种作为标准答案比较合适。现实情况是度的掌握很难把控,你说你的安全,符合安全标准。城管有权威鉴定吗?不能,所以他们会找他们认为的标准,重新制作,这样才符合标准。但是如果找了,也许会存在关系户的问题(肯定会多少有利益,多少的问题)他们也不敢,也怕承担一些责任。所以拆除就好,就没问题了。也统一了,简单一刀切的办法。什么事不做就不会错,做了反而承担责任。

一颗青松 发表于 2020-9-2 16:36

l、s 发表于 2020-9-2 12:09
城管流氓呀,不惹老板娘,能骂能泼水吗?什么综合执法,明明欺压百姓!

你是老板吗?这么向着老板娘?能不能客观点?老板娘请你吃饭了?

肝胆两昆仑 发表于 2020-9-2 17:18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20-9-2 16:29
这种作为标准答案比较合适。现实情况是度的掌握很难把控,你说你的安全,符合安全标准。城管有权威鉴定吗 ...

你看你多聪明,都知道不去做事就不会出错,这几个城管也是脑子没有你好使,明知道有问题还去管,就应该像你说得,什么也不用管,把事情攒给后面人处理{:qqemoji72:}{:qqemoji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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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到底谁是流氓?城管人员在西六路某商店拆除违建时,被老板娘破口大骂,推搡、泼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