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起车祸致1人死亡,旁边4辆车竟因为这件事被追责,快看看你有没有遇到过?
前不久,铜川市新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医治无效不幸身亡。事故中,4辆当时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因妨碍视距影响正常通行,被交警大队认定为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同样被追究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当日,冯某驾驶陕B临0069XXX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铜川新区复兴路与建业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陕AU0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冯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该路口西侧中央绿化隔离带端头由西向东依次停放的陕A99XXX号、陕D1LXXX号、陕B6EXXX号、陕A7GXXX号4辆小型轿车妨碍视距影响通行。
后经该大队调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冯某、张某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违停车主朱某、王某、熊某、颜某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车辆,遮挡了道路内车辆驾驶人的视线,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应共同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目前,该事故正处于赔偿阶段。
(来源:第一新闻)
这得开多快啊,真是的! 唉,以后出行不要着急,安全第一! 这件事就是应该这样,违规停车就是不对。 愣是没看明白……
嗯,就应该这样,乱停乱放必须要为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付出代价! 安全第一
路口还有红绿灯。难道又是闯红灯。
不赞同。这赔偿的责任划分无限扩大化,真悲哀!为什么双方当事人不停不减速?动车难道看不见停了的那些车?还要飞!视力不好,不宜开车!怪事咋就出你俩身上?别人都好好的过去了几个时辰呢!{:qqemoji33:}出生八字不好吗?一群混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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