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达133%以上,渭南交警查获一辆载115吨的“百吨王”
近日,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在342国道安里段巡查时,发现一辆大货车涉嫌超载,遂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称重过磅发现核定49吨的货车,实载115.34吨,超载达133%以上,将超载的货物卸载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超载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容易发生爆胎,制度失效等安全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驾驶超载货运车辆行驶。(来源:二三里)超载害人
为了多挣那点钱,把生命安全都搭上,得不偿失啊! 开这种大货车,一定要遵守交规,否则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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