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消安委发布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007/07/174756apusz4nxjjq2lljl.jpg各县市区消安委办,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激发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消防救援工作的强大能量,根据《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届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在灭火救援、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城市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社会面)。现就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二、评选范围
(一)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陕西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或主要事迹在陕西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陕西省119消防先进个人:陕西省籍公民或主要事迹在陕西省境内的中国公民。
三、推荐名额
各地推荐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落实“两审三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基层推荐。10月24日前,由基层消防救援队伍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单位民主推荐,确定本地区拟推荐对象,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各地上报的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陕西省119消防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二)初审初评。10月28日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拟推荐对象相关资料进行遴选审核,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上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复审复评。10月31日前,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正式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进行审核评议,将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在省级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建议表彰对象,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批准。
(四)审批表彰。11月4日前,建议表彰对象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审批后,印发表彰决定,在全民宣传月期间实施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认真部署。开展第四届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防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稳控全市火灾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严格推选,确保质量。各地要严格对照评选办法相关条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大、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先进典型遴选推荐上来。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严肃程序,按时报送。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认真准备候选对象的申报材料,务必于10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杜凯;电话:0913—2935199;邮箱:1151538533@qq.com。
附件:
1、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
2、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3、陕西省119消防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陕西省119消防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下载需要从PC端打开)
渭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22日
公正,公开,点赞
很民主,挺公平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请来朝阳大街金瑞小区高层上看看,交房6,7年了,消防箱什么都没有,去年己发生过一次火灾了。希望消防委员会的领导能来小区检查,督促把消防设施建全。
看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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