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热线 发表于 2020-11-27 11:22

渭南高新区快速排查一批冷冻食品,目前28份样品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5日,高新区接到临渭区应疫办《关于紧急追踪涉事冷冻货品的协查函》,称外部环境样本核酸检测阳性的天津某公司货品经北京分销后,由西安市流入到渭南市临渭区某卤肉店,该批货品于11月22日配送到我区某家酒店共计27.7斤,请求我区对该情况进行协查管控。接函后,渭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果断履行疫情属地管理责任,立即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到岗开展行动,圆满完成此次涉事冷冻货品排查管控工作。

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和管委会督查室等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按照规定对涉事食品进行采样送检并封存,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场地消杀,对相关人员果断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等积极应对措施。此次对涉事食品、人员及外环境等采集样品2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检测结果已解除相关人员隔离管控。

强化监管,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为强化冷冻货品监管,有效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高新区将继续督促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冷冻货品管理制度、贮藏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来源追溯、索票索证和从业人员健康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

面对近期全国多地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食品经营户遵守以下要求:一是自2020年11月19日起,凡进入我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提供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购入、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二是凡新进入我区并在我区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直接接触人员、冷冻食品、运输车辆、外环境)。三是自2020年11月19日起,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企业和经营者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待全部检测阴性后,方可分销。四是自2020年11月19日起,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要完善实名购销台账,确保售出的冷链食品可追溯;对不进行报备、未经检测私自出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和拒不配合检测、处置、提供虚假信息的经营者以及相关人员,严肃依法处置。五是对2020年11月19日前,已经储存在我区,但尚未批发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全面消毒并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六是进一步加大文明就餐宣传,引导就餐顾客使用“公勺公筷”,在全区形成良好文明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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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步香茵 发表于 2020-11-27 11:35

提高警惕

嗑瓜子群众 发表于 2020-11-27 11:38

还好还好,

一勺草莓酱 发表于 2020-11-27 11:45

还是要多加注意啊

今天也很乖 发表于 2020-11-27 12:00

最好的还是要自我注意,自我防范

@不倒翁 发表于 2020-11-27 13:31

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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