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3489 发表于 2020-12-3 10:02

渭南一村干部被查处!殴打村民、推倒学校围墙、窝藏犯罪嫌疑人...

近日,澄城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通报如下:
1、澄城县城关街道办城内村党总支委员孙玉民涉黑涉恶问题。2012年3月4日,孙玉民与本村民李某侠发生争执,对其进行殴打,致李某侠头部轻伤;2012年11月1日,孙玉民以围墙过界占地为由,联系铲车将县实验学校已砌的围墙强行推倒;2014年9月18日,孙玉民在明知孙某龙和杜某、李某涛等人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资金、住处,逃避打击。2020年5月20日,澄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判处孙玉民有期徒刑一年。孙玉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职工路龙丹涉黑涉恶问题。2014年9月18日,路龙丹因孙某龙对其父进行殴打怀恨在心,纠集路某龙、路某飞等人持刀殴打孙某龙等人,经澄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路某龙重伤二级、路龙丹轻伤一级。2019年6月1日,澄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路龙丹刑事拘留。2020年8月2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路龙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路龙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来源:西岳清风网)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012/01/144251wprpyr9lym5rpc7r.png

长河饮马 发表于 2020-12-3 10:08

犯的还不少

庚辰 发表于 2020-12-3 10:35

违纪必究,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宁静的湖 发表于 2020-12-3 10:43

干了这么多违法违纪的事情

黑色风暴 发表于 2020-12-3 10:59

善不为官果然有一定道理{: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

神秘告白者 发表于 2020-12-3 11:31

这还能当村干部,是怎么选上的

独行-侠 发表于 2020-12-3 11:32

安享晚年吧!

西北沧浪 发表于 2020-12-3 12:10

新华社曾发文援引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话称,“村霸”肆无忌惮,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上头有人”。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备受阻挠,治理难度大。上级部门长期监管失控,有些甚至充当“保护伞”,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法乱纪之风。

西北沧浪 发表于 2020-12-3 12:11

“过去村霸大量存在,导致形成了历史性存量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说明以往过于强调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还需要完善。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郑风田解释,片面强调自治,在所有国家都会衍生出一些问题。过去我国农村痞霸现象屡禁不止,说明以往在过于强调自治的背景下,对村干部的约束力不够。现在通过出台一些新的法规、文件等增强了法治基础;德治,就是发挥一些道德说服感召的力量,比如农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在村民中有威信的村民等可以成立道德委员会,村民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等,他们出面调解会起到积极作用。

西北沧浪 发表于 2020-12-3 12:11

有学者认为,监管缺失也是导致村干部“村霸”横行乡里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少地方探索将监督关口下沉到村级组织,在镇、村设立监察组织,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以扶贫领域出现的“村霸”为例,安徽省纪委曾专门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重视做好“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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