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 发表于 2020-12-28 15:58

朝阳公园这里,被“占用的”乒乓球案!公共资源难道不是应该共同使用的吗?

大清早去朝阳公园打球,好不容易有一空余位子的球案,还是被“占用的”!
公共场合,公共区域,公共资源,本该共同使用,个人有什么权利占用,在渭南公共设施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应该多点同德心!
提倡文明城市建设,为渭南文明呐喊助威。
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012/01/144251wprpyr9lym5rpc7r.png

半仙哥哥 发表于 2020-12-28 16:25

最烦这种把公共资源当做自家私用的人

粉色的悲伤 发表于 2020-12-28 16:25

这是占了还是坏了呢

☆邻家姐姐☆ 发表于 2020-12-28 21:50

确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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