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区西岳路发生一起“开门杀”,致使电动车主受伤...
2月28日17时许,剡某驾驶车牌号为陕E*****的小型客车,在西岳路“八一家园”小区门口开启右前车门时,与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西岳路由南向北行驶发生碰撞,王某致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一起。案例剖析:本起案例,剡某临时停车开关车门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是引起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法律法规引用:当事人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事故责任。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注意观察注意避让正在通行的车辆。
来源:陕西警方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01/11/085551lbpaz0hiic777gc6.jpg
骑电动车最怕这个,不看后面突然开门的 下车开门一定要观前后
这是常识 过马路都会下意识看下左右 开车门一样
停车开门前一定要观察一下
责任是别人的,生命是自己的。
希望大家把自己的生命再看重一些。
安全第一
我骑车前边要有车停下来都等一下再走,自己把安全放在心上
这个太危险了
“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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