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脸蛋儿当刹车用,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
话说,我很久没在西二路骑过自行车了,今天下午突然想沿着西二路由南向北顺坡而下,于是扫了辆共享单车,时速是十八点八八八,心情是自由自在。突然,路边商店里的大尺寸海报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越看越觉得它像《广告法》第22条规定的,可以被罚款三万到二十万的那种缺德带冒烟的违法广告……然后就陷入了一种跟梦游差不多的滑行状态。
突然,我腾空而起,眼睛朝向了天空,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地面又非常迅速的扑面而来,好懵,我不是在骑车嘛,啥时扑到地面上啦?
什么情况这是啊?
然后就看到一位师傅使劲儿想扶我起来,哦,是个收废品的,骑着的破摩托车带着好多废纸箱和一堆瓶子,斜躺在前面不远处……
当然免不了一番口舌之争,但是谁让我要在行车道上看路边商店里的广告海报呢,因此双方应该都有责任,并且是同等责任吧?
所以后来就口头约定互不追究,各回各家了。
这这这,就那么不小心啊
注意安全!
记得带头盔,手套。
可是疼还是要自己承受,一定注意安全
看着挺疼,跌重了,赶紧抹点药,以后得注意安全,师傅做控烟很久了,也关注你很久了!
骑行注意安全
你可真有水平
看着擦伤有些重,多休养
摔的挺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