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男子因酒后在他人鱼塘钓鱼未告知,两人争吵并动手...
7月20日下午,蒲城县公安局陈庄派出所接到群众廉某报警,称在西陈村五组鱼塘被人殴打,望民警前来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打人者晁某在西陈村五组有一处鱼塘,查看鱼塘情况时,发现有陌生人在自家鱼塘偷偷钓鱼,遂上前询问。由于廉某酒后声音比较大,晁某觉的廉某态度不好,二人发生争吵并升级为肢体接触。
由于夏季高温,民警了解情况后,决定将廉某、晁某二人带到陈庄派出所“小板凳”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民警首先对廉某不经过他人同意就擅自偷偷钓鱼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同时也对晁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做出了严厉批评,然后从法、理、利、情四个方面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最后,在民警近一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廉某和晁某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向对方表达了歉意。就这样一起因偷钓鱼引发的纠纷在民警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蒲城县公安)
喝点酒,胆子不小,
酒壮怂人胆
没有素质
就是好东西
偷鱼你还有理了,脑子坏掉了
钓鱼怎么钓人家鱼塘去了
撒人都有
和气生财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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