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1 发表于 2021-7-30 16:31

护航十四运 忠诚保平安|醉驾=犯罪 请勿以身试法!


美酒虽好,可别贪杯,更不能酒后驾车,酒驾、醉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然而有些驾驶员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致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案例一:2021年07月22日22时08分,张某驾驶陕A****0白色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荔县两宜街道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张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2021年07月22日22时51分,王某驾驶无号牌广本踏板摩托车,行驶至白水县安居小区转盘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水交警查获。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7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王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2021年7月7日03时35分,王某驾驶陕E****8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白水县仓颉路“亮亮包子店”门口处时,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水交警查获。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王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既是红线也是底线,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从我做起,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守住这条交通安全的底线,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21-7-30 17:58

严管重罚或许效果好点

牛玲 发表于 2021-7-30 19:01

不要以身试法

李勇红 发表于 2021-7-30 19:49

以身试法

旭日阳刚 发表于 2021-7-30 20:28

喝酒开车严惩。

匣与桔 发表于 2021-7-30 20:40

严惩!!

南巷清风 发表于 2021-7-30 21:32

不要存侥幸心理

爱之永恒 发表于 2021-7-30 21:48

开车注意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向阳而生 发表于 2021-7-30 22:21

侥幸心理

段立志志 发表于 2021-7-30 22:22

酒瘾车瘾大的无法无天了{:qqemoji14:}为啥喝了不慢慢走路锻炼身体去{:qqemoji34:}受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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