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问题无法办房贷,两万元定金“打水漂”?售楼部:不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市民王先生在蓝光雍锦湾售楼部,定了一套房,后因征信问题无法办房贷。开发商不给退款,置业顾问建议客户办理离婚手续,以其妻子名义办理房贷;市民朱女士也在此看房,交了5000元咨询服务费,后不想买房,钱却迟迟不给退。征信问题无法办房贷 2万元定金不退还建议客户离婚买房
12月14日,渭南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今年11月26日,花两万元在蓝光雍锦湾售楼部定了一套房。
“当时签协议时,置业顾问问我征信有没有问题,我记得好像有过两三次逾期,但是工作人员让我先交钱并签了定购协议。”王先生说,但签完协议后,他去查征信,发现征信有问题,无法办理贷款,买不了房。
“售楼部工作人员给我出一个主意。如果想买房,可先与妻子办离婚手续,以我妻子名义办理房贷,等办完按揭手续再复婚。”王先生说,离婚肯定不行,他宁愿不买这套房。
之后,王先生再次找销售人员,表明不愿购房并要求退款,可开发商不给退。“当时买房时,置业顾问给我说如果出现问题,可以退,因为征信问题买不了房,又不给退了。”王先生表示,开发商如果不给全额退款,退一部分也行。
交了5000元咨询服务费 不想买房迟迟不给退
市民朱女士今年9月份,在蓝光雍锦湾小区看房,交了5000元的咨询服务费,并签了咨询服务协议书,上面盖有成都堃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
“当时置业顾问说,交完5000块钱,等楼盘开盘后,会获得优先购房权。且购房时,交付的5000元可抵2万元房款。”朱女士说,但后来因为对房屋不满意,于10月提出退款申请。
朱女士告诉记者,服务协议书上明确写着,最终未实际购买房屋,可办理退还手续,并于20日个工作日内退还。现在早已过了约定时间,钱还没拿到。
开发商: 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5000元咨询服务费可退
陕西云栖永纪置业有限公司蓝光雍锦湾售楼部一工作人员说:“朱女士当时签署的咨询服务协议,是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合作。这个款并未打到我们公司账上,是第三方公司未及时给客户返款。”他说,目前,该公司正与第三方公司沟通,款肯定会退,但具体返款时间无法承诺。朱女士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
“之前王先生签订协议时,说他有一次不良征信记录,但实际有十几次。一般置业顾问事先都会问当事人的征信情况,客户在签订协议时,也应该对自己负责。”该工作人员称,签订协议的最终决定权在客户身上,客户当时可以选择查完征信记录后再签。
“王先生现在愿继续购房,可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如果不行,还可走我们公司的贷款手续,先付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三个月后再付百分之三十,再过三个月付清剩下的百分之三十。”该工作人员说,但如果不想购房,根据协议,之前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至于置业顾问建议王先生与其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购房一事,该工作人员称,不了解该情况。
但王先生质疑:“因为征信无法办理贷款,开发商不给退钱,到底合不合理?”
律师:不退定金属民法典相关规定
对此,陕西辰玮律师事务所常喆律师表示,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定金,这一做法符合民法典合同篇的相关规定。
同时,常喆律师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让销售人员对该条款进行解释。切勿粗心大意,导致在对合同内容没有充分理解的情况下草率签订。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钱不合规吧?
这售楼部是法盲吧!
找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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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老百姓不懂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这是昧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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