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热线 发表于 2022-2-19 14:28

3月1日执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

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医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2年2月14日


∵了无痕 发表于 2022-2-19 18:21

必勉重复检查!

环境热线 发表于 2022-2-19 21:06

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微云 发表于 2022-2-19 21:47

知道了         

精致小主 发表于 2022-2-20 10:49

就看能不能落实到位了

我是渭南人岩土 发表于 2022-2-21 12:30

互认有没有漏洞?{:qqemoji7:}

环境热线 发表于 2022-2-21 14:50

我是渭南人岩土 发表于 2022-2-21 12:30
互认有没有漏洞?

不会的,机器没有问题就着人的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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