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人翻新老房子时,在房子里发现34发子弹!
5月8日,庄头派出所辖区群众主动上缴子弹34发。经了解,该子弹是这位群众在翻新老房子时,偶然发现自己家人多年前存放下来的子弹34发,由于庄头所经常性进行缉枪治爆宣传,该群众深知私自保存子弹的社会危害性,遂及时主动上交子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子弹已经上缴县局治安大队。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如发现此类物品,一定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切勿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平安古徵)
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05/06/104429rtnpg4w42kkluwyx.jpg
这个有不安全因素 及时上缴安全第一 消除不安全隐患好 这么做是对的,点赞 连自己都忘记了,为最后的做法点赞 遵纪守法,赞一个 确实有安全隐患{:qqemoji72:} 这做法点赞。 做的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