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小编 发表于 2022-11-6 13:53

11月6日12时起!潼关县对部分公共场所实行临时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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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疫情形势,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即日起,对部分公共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县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的,由村(社区)审核登记并出具证明,开通绿色通道。2.“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如需通行管制卡口,须持村(社区)报备单通行。3.城乡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落实错峰、限流措施,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4.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全面开展线上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5.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6.宾馆、酒店、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校外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10.县级各单位干部职工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根据统一安排,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1.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12.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县应疫办发布的疫情信息,主动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6日12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告知。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6日(来源:潼关县融媒体中心)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03/090554nz8vtto3b23ozw4h.jpg


2839 发表于 2022-11-6 14:08

依皓叶枫 发表于 2022-11-6 14:13

知道了,谢谢提醒。

静心养性 发表于 2022-11-6 14:29

谢谢通知大家

lwq123 发表于 2022-11-6 14:50

潼关几例?不是说不允许一刀切封控吗?

浓情 发表于 2022-11-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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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红 发表于 2022-11-6 16:18

最近疫情少出门

匣与桔 发表于 2022-11-6 16:37

谢谢发布!!!

云裳醉影 发表于 2022-11-6 17:11

疫情防控常态化

快乐天天渭 发表于 2022-11-6 18:03

谢谢提醒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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