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临渭区在中心城区设置22处年货临时销售点,具体位置→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11/03/114402c3nl33jnenfdv33s.jpg各执法大队: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秉承为民、惠民、利民工作理念,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繁荣和谐的春节城市环境。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经实地查看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设置22处新春年货临时销售点,方便广大市民节日购物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设置区域城区部分背街、次干道确定允许设立的临时销售区域。二、设置时间(一)春联销售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1日;(二)灯笼、元宵、年货销售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5日。三、经营种类销售点经营种类:春联、灯笼、年画、水果、干果、元宵等。四、登记方式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前往所辖执法大队进行备案登记。五、管理要求(一)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全部为免费摊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二)各经营户必须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禁止销售活禽类、宠物类、现场熟食加工、烟花爆竹等;(三)经营点位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四)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经营场地物品及杂物;(五)各执法大队所辖便民点位要进行分类细化,设置公示牌,明确执法人员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对各点位的巡查管理,确保经营秩序,环境秩序的整洁有序。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依法清理取缔。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1月6日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6ebcc9a3483f47f1ba5cf63ac2294785~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73693212&x-signature=4Dp8OVnHqr4E08aIsy6C7gmQcf8%3D(来源:东秦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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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知道了 便民服务方便群众 高新区有具体位置吗 好事办好!!! 好的知道了谢谢 年货设施展!!! 兔年来到,方便市民,点赞! 好谢谢告知 终于回到以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