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4月10日10时起!这些道路通行费财政票据更换为税务票据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11/03/114414mgzki7ppp7iykjob.jpg关于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税务票据更换的通告
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22〕54号)要求,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自2023年4月10日10时起,将所辖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更换为税务票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此次票据更换范围为运营管理公司下辖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包括全部高速公路、西铜开放式收费公路以及商丹一级公路收费站。二、票据更换后,通行运营管理公司下辖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时,使用现金或移动支付方式交纳通行费的用户,可在收费站出口获取税务部门监制的纸质通行票据。原移动支付电子票据试点收费站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将统一更换为纸质税务票据,现场打印交付用户。实施票据电子化试点的183个收费站4月10日10时系统切换后,停止开具财政电子票据,仅向用户提供纸质税务票据。切换前,相关收费站使用移动支付缴费用户已在“智行陕西”后台完成票据开票及留存,切换后半年内(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用户可随时通过“智行陕西”领取以车号为信息的电子票据(该票据结束通行时已开具,不能再署名个人或单位名称)。使用ETC(含单卡)交纳通行费的用户,继续按原有方式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三、切换后的税务票据与之前使用的财政票据均为收费公路通行费支付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全省交通服务热线:029-12122陕西交控运营管理公司咨询电话:029-87832121特此通告陕西交控运营管理公司2023年4月7日(来源:陕西交通12122)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304/06/090622mr00ovcirv0c3zg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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