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渭南的软绵绵 发表于 2023-5-4 17:37

渭南:男子蓄意捏造“黄某在外逍遥”的不实言论视频被警方拘留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了解资讯、联系沟通、展示才华......但是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并非私人“后花园”,有些法盲行为千万不要做,否则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近日,蒲城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1人。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f859262b48334cc78c18c1a7119c8f59~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83797580&x-signature=5n7qhuQtG9XZ60yko0o0Kn0s8UY%3D

4月5日晚22时许,黄某持刀将周某戳伤,迎宾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受案处置,并以故意伤害他人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和1000元的两项违法合并处罚。结案后,民警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周某,并告知周某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4月27日,周某为发泄情绪以达到其个人目的,蓄意捏造“黄某在外逍遥”的不实言论视频,并通过抖音平台传播,造成部分网民在不了解真实情况下,对该视频进行负面评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周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警方提醒:网络是个虚拟的空间,但并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可以在网络上表达意见和建议,但是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图文来源:迎宾路派出所)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305/03/085153alchgtsjtgqthgcg.png

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3-5-4 17:51

肆意造谣也要被邢拘。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23-5-4 18:04

不敬畏法律就受严惩

我的唯一 发表于 2023-5-4 18:48

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触摸阳光 发表于 2023-5-4 18:55

造谣要付法律责任的

Ann123456 发表于 2023-5-4 19:40

不造谣不传谣!

笑春风 发表于 2023-5-4 19:52

不敬畏法律就受严惩

笑春风 发表于 2023-5-4 19:53

造谣要付法律责任的

吐司面包 发表于 2023-5-4 20:00

造谣要付法律责任的

2839 发表于 2023-5-4 20:08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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