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这个一线城市出新规!
户外广告扰民千元起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户外LED电子大屏也渐成广告传媒界的热宠,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光源、噪音等污染问题。《条例》明确有光源、声音、反光材料的户外广告设施要符合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的要求,控制光源亮度、声音分贝、反光材料反射角度和使用时间。违反规定逾期未改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对于市民关注的城市道路挖掘问题,《条例》也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推动占用同一空间位置挖掘城市道路的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立项。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挖城市道路。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305/03/085153alchgtsjtgqthgcg.png
搞活经济,必须有人管。 方面群众搞过经济挺好的 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挖城市道路。 方面群众搞过经济挺好的 不摆摊咋生活 路边摊是一道风景 渭南允许摆摊吗? 摆摊才有烟火气 唉,都莫办法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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