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ghj766824
发表于 2023-7-23 12:18
自己的日子自己过,想过好就应该坦诚一点
上善若水001
发表于 2023-7-23 12:32
按照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这种问题都是不应该讨论的问题关键问题是中国自从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至今 大量输入外异垃圾文化加上由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拍摄了大量的垃圾影视剧对中华儿女进行洗脑看看最近几十年的影视剧绝大部分因为房子导致婚姻破裂 亲家之间反目成仇 有的甚至大打出手黑心房地产资本家和吸血鬼式金融寡头是罪魁祸首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国人是以亲情友情为重 婚姻是以爱情为重现在一切都以金钱为主这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被严重侵蚀的必然恶果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1531913553
发表于 2023-7-23 12:34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要夫妻感情好,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房子车容身之处和代步工具而已,这些都是生活的附属品。当然,买房买车好像成为现代年轻人结婚的必要条件了,所以婚后买房买车的并不多。个人认,只要夫妻感情深,互帮互助,互勉互励,携手并斗,共同奋斗,一切都不成问题。幸福生活唾手可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G.L
发表于 2023-7-23 12:45
不好评论,有的女方不但不要彩礼还陪车陪房,有的彩礼没少要啥啥不陪,婚后还不补贴家用,
玉树临风6
发表于 2023-7-23 12:50
彩礼和嫁妆钱当然是可以拿来买房的。因为按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和嫁妆就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一旦收下彩礼和嫁妆,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生效执行了,彩礼和嫁妆就是一方所有了,当然可以拿来买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玉树临风6
发表于 2023-7-23 12:51
婚后用彩礼和嫁妆买的房,是否属于个人,需要分情况而定:1、婚前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2、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虎,虎,虎。
发表于 2023-7-23 12:54
这个问题各家的情况不同,无法定论。
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3-7-23 13:16
既然是女方的嫁妆,就应该根据女方的意愿用,买什么东西,只要女方同意就行。最好双方商量着一块儿来。
风之子!
发表于 2023-7-23 13:47
两个人过日子就应该一起分担!我觉得女方嫁妆就应该用于婚后开支!包括一切!
韩家人
发表于 2023-7-23 13:55
男方给彩礼。女方从彩礼中拿出一部分买东西回给男方,剩下的归女方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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