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渭南高新区这里拟征收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11/03/114427mfwpmy8cee6opavh.jpg拟征收土地公告白杨街道办事处红星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渭高征转字(2023)1号任务书,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一、位置: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恒昌名门圣地以东。二、面积:约107.96亩,具体数据以实测为准。三、用途: 十八运全民健身场馆。四、公告期限:三十日。五、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高新区统一标准进行补偿;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拟按照货币安置、劳动就业培训安置、社会保险等方式安置。六、调查确认:本公告发布后,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以及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二)对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七、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属村委会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八、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五)不得从事其它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九、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913-2031590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来源: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312/04/102435rmyz13qv3xd4d1d4.png
本来就是空地啊 红星村是不是已经拆完了 祝愿发展越来越好 感谢分享!!!!!! 祝愿发展越来越好 谢谢分享,知道了。 谢谢告知发布分享 这是公共用地! 红星村是不是已经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