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渭南的软绵绵 发表于 2024-7-4 09:51

渭南:被执行人被拘留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1年8月,家住渭南市临渭区的孟凡找到同村好友边彭,称蒲城县某小区需要拆除塔吊,工价比较高,边彭爽快地答应了。跟着孟凡一起到蒲城,想趁着高温,多挣点钱。不料,才干了五天,边彭就从塔吊上摔了下来,造成全身多处受伤,身体落下残疾。因赔偿事宜未到位,边彭将孟凡等人告上了法庭。经司法鉴定,边彭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蒲城法院判决孟凡承担30%的责任,需支付边彭医药费等共计72059元,孟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孟凡作为承揽人,在劳务关系中是劳务合同的实际组织者、管理者,施工过程中应提供足够安全的施工条件及防护措施,对提供劳务者的活动负有安全注意义务,但其在边彭作业期间,未履行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放任安全隐患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塔吊所有人及其他被告,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了相关义务,唯有同村好友孟凡不愿意支付案款,无奈之下,边彭于2023年10月10日,向蒲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唤了被执行人孟凡,孟凡表示,承包这个活总共才挣了15000元,一下子就要掏70000多元,自己刚结婚,没有能力履行案款。承办法官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孟凡不为所动,拒绝履行,蒲城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蒲城法院根据边彭的申请,查封了登记在孟凡及其妻子名下的房产,承办法官再次告知孟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面临的严重后果。拘留期满后,孟凡主动来到蒲城法院,表示愿意想办法解决案款,蒲城法院终结了该案的执行。2024年7月1日,承诺期限到了,这次孟凡没有食言,请求承办法官做双方的和解工作,并带来了50000元案款,看着孟凡十足的诚意,承办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边彭,双方握手言和,孟凡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70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执行永远在路上。蒲城法院切实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终”案件,建立“两终”案件台账,逐案分析,因案施策,稳步实现“两终”案件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的工作目标,通过一个个执行完毕案件,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蒲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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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类 发表于 2024-7-4 09:52

这个真的不知道

简单一点。。 发表于 2024-7-4 11:40

只要法哥作为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24-7-4 11:44

拘留完了不给钱,可以按拒执罪

豫见中原 发表于 2024-7-4 12:24

为法院工作人员点赞

娟zay 发表于 2024-7-4 13:40

这是应该赔偿,不管有没有钱,承包方叫人干活不光要负责活干好,还有干活人的安全,若因为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的事故,就是主人家也要承担责任

1531913553 发表于 2024-7-4 13:49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路路畅通 发表于 2024-7-4 14:04

拘留完了不给钱,可以按拒执罪。

监狱长 发表于 2024-7-4 14:12

法院的工作人员执法力度真强

bxf 发表于 2024-7-4 15:3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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