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渭南的软绵绵 发表于 2024-9-21 09:03

渭南发布公告!这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11/03/114427mfwpmy8cee6opavh.jpg

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渭南车管所按规定完成以下车辆报废注销登记,车辆在交售至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时,因丢失、损毁等原因导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未收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41条第4项等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温馨提示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附:公告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明细
公告本地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

公告本地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明细

公告异地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

公告异地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号牌明细

公告异地作废未收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明细

(来源:渭南车管所)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406/21/092018quujfq3wgdpq089j.png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24-9-21 13:10

全是羊马子看不懂

普通人类 发表于 2024-9-21 13:10

啥也看不到。

@不倒翁 发表于 2024-9-21 13:40

谢谢分享一下

豫见中原 发表于 2024-9-21 17:05

这么多的车牌作废了

监狱长 发表于 2024-9-21 17:20

谢谢发布提醒

简单一点。。 发表于 2024-9-21 19:04

这些机动车作废

孙会玲 发表于 2024-9-21 19:21

啥也看不到。

孙会玲 发表于 2024-9-21 19:40

全是羊马子看不懂

hwa 发表于 2024-9-21 20:07

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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