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民伤财的假报告,变味的监管
作为经营户,为广大市民有一个健康的场所环境,说我们应尽得责任。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部分经营户还是愿意去做相关检测,了解各场所的卫生情况。但是现在网上花二三百元买一份假报告来应付,就失去做的意义了,劳民伤财。卫生监督和行政审批部门明知道是假报告还认可,说到“只要有报告就行”,明显的渎职不作为。不提供就无法营业,试问做的必要性还存在吗?
面对这些报告通过学习,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四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附录A2明确要求微生物“4小时内送检”。渭南到河南快递运输均无法办到,因有液体飞机高铁不接受运输。一份检测报告合规检测时间都在3-7个工作日,河南报告“宣传2天到手”。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样品采集流转运输不符合标准要求)有不实报告嫌疑。未经检测属于虚假报告。
这些应有知识,相关部门都不知道吗,还是渎职!
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反映,简直胡来哩 现在形式主义的东西太多了,就像上面这种,没有什么意义,劳民伤财 买这些假报告应付检查有什么用? 形式主义具象化了 要有作为,办实事 有钱能让鬼推磨 什么人都有了 形式主义害死人 弄虛做假,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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