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区出台相关规定 鼓励市民参与管理城市
记者昨日获悉,临渭区政府26日印发《临渭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市民参与管理城市。临渭区杜桥、解放、人民、向阳、站南、双王六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处于渭南市中心,临渭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城市管理工作,支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整改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据了解,发现以下情形可以举报:乱发放、粘贴、喷涂小广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生活垃圾;超过24小时未清运的垃圾堆放点;长期满溢、乱倾倒、乱堆放的垃圾收集点及垃圾仓;城中村组、机关单位、家属区及各类市场“三堆七乱”现象、地面垃圾超过24小时未清理;运输液、散装货物、建筑垃圾等沿途丢弃、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偷盗、损坏、拆除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道路长期清扫保洁不到位的区域(含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树池等);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违法构建物,城中村违法建设和夹层;违法占道经营,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占道经营(含违法夜市摊点)现象。
举报人举报的事实经查证属实后将发给奖金,对举报事实清楚并指认违法、违规行为人,能提供违法、违规证据(如照片、录像带等),给予100元奖励。举报事实清楚并指认违法、违规行为人,能提供违法、违规初步证据,给予50元奖励。
举报事实清楚,能提供初步证据,给予20元奖励。区市容环卫整治投诉举报中心自调查结束或案件办理终结之日起3日内,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人凭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到举报中心领取奖金。
对同一地点、同一问题的首位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一举报人按接到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联合举报后获得奖励的,奖金由联合举报人协商分配。正常工作时间均受理举报,举报电话:0913-2065330。(记者石俊荣 见习记者刘瑞) 很好,城市环境卫生很重要啊,不要钓鱼哦! {:6_152:} 顶! 才奖励20??没有积极性。 才奖励20??没有积极性。
天生不丽质 发表于 2009-11-30 08:29 http://www.yewn.cn/images/common/back.gif{:6_15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