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讯科技 发表于 2009-12-16 15:24

西安:房屋大修基金改按面积收取

新华网西安12月16日电(记者段博)记者16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即将实施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12月23日起,房屋大修基金将按面积收取。   新办法将于12月23日起施行。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西安市以前执行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按照购房款的2%(多层)或3%(高层)交存,这次《办法》调整为按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交存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办法》规定,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维修资金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未按规定交存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房屋。维修资金实行由业主大会自主管理或者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管理。
    新旧标准过渡期时间从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2月22日。过渡期内,新、旧交存标准并行。业主可自主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交存。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09-12-16 15:31

再改都不利于人民

田旭乐 发表于 2009-12-16 15:34

应该缴大修基金时要求与物业签订合同,以合同制约物业公司。      {:6_173:}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大修基金应该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使用。

大鸟 发表于 2009-12-26 12:55

明年房价就贵了!怎么办呢?没钱买房子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西安:房屋大修基金改按面积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