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讯科技 发表于 2008-11-2 00:14

重大传闻:取消养路费。油价下浮20%、开征燃油税30%,高速通行费下调50%

?1、油价下浮20%(11月5日公布)
  
  2、征收燃油税30%,石油公司代征
  
  3、取消养路费,原有正式的征稽人员划转公务员编制,归入交通部门消化;非正式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助后清退;
  
  4、车船使用税由480元/年,上调至1800元/年(小车)(2009年起开始征收)
  
  5、各地收费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过江桥梁、隧道,在完成收费还贷期后,应当停止收取通过费。但允许适当征收路桥维护费,维护费标准不得高于原通行费的50%,严禁还贷期结束前突击提高通行费。
  
  6、船舶、农机、发电机等非占用道路设备用油,现阶段难以在技术上区别,其用油暂不实行退税。
  
  2008年12月完成费改税的全部工作。

老阿当 发表于 2008-11-2 00:22

真的假的?刺激车市的?

华州社区 发表于 2008-11-2 05:20

真的假的?:funk: :funk: :funk:

霸王 发表于 2008-11-2 09:12

假的旋律同学请不要白日做梦!

鼎鼎 发表于 2008-11-2 10:00

按照楼主所传的,越改越贵,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不改。

七夜 发表于 2008-11-2 10:21

旋律昨晚自己想的啊?

现阶段实施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有车之人都企盼之.

传闻而已.不必当真.

何何 发表于 2008-11-2 20:51

旋律 不要造谣啊!


小心我举报你。

974527 发表于 2015-11-30 16:35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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